(一) 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根据《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意见》(津教委[2006]13号)的文件精神,我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1、招生对象:未升学高中毕业生
2、录取方法:凭高中毕业证到我校注册入学,每年7~9月集中办理。
3、招生专业:计算机及应用,电子技术应用,通讯技术。
4、学制:1年(含顶岗实习半年)
5、待遇:学习期满,修满学分者,颁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可参加职业资格考试,获取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可参加天津市春季高考,进入大学继续深造。
6、学费:按国家规定要求收取。
(二)关于春季招生的相关政策:
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06年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春季招生的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1、招生对象:本市及外省市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
2、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学习经历的有效证明。
3、录取方法:凭毕业证到我校注册入学,每年1~3月集中办理。
4、招生专业专业:计算机及应用,电子技术应用,通讯技术。
5、学制:3年(含顶岗实习1年)
6、待遇:学习期满,修满学分者,颁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可参加职业资格考试,获取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可参加天津市春季高考,进入大学继续深造。
7、学费:按国家规定要求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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